中国邮政公示分布式光伏+储能合作商评审结果:中核、国华、三峡、正泰、国家电投入围12月17日,中国邮政官网公示了中国邮政光伏能源合作商入围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其中入围候选的供应商名单有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据了解,中国邮政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同时积极响应、落实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启动了光伏能源战略合作商引入工作。招标内容主要为“合作商利用邮政生产场地自有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
对于投标人要求累计光伏装机量在150万KWp以上,2020年年末净资产须达到10亿元以及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的案例,每个案例的具体要求: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光伏能源合作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EIEC-2021-ZM02-0550)”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3、项目概述: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同时积极响应、落实政府“能耗双控”政策,现启动光伏能源战略合作商引入工作。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光伏能源合作商,合作商利用邮政生产场地自有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运营以及技术开发能力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应为其企业组织架构内的总部,也可为其企业组织架构内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业务领域的总部机构:
1)投标人如有上级企业,须为其上级企业管辖范围内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业务领域的总部,且具备调动协同投标人及其上级企业管辖范围内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业务领域资源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如无上级企业PP电子官方网站,应为其分支机构(如有)的总部,且具备调动协同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管辖范围内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业务领域资源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与其母公司(如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如有)、或同属于一个母公司的其他公司(如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累计光伏装机量在150万KWp以上,以投标人对外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的公示公告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责任报告、官方网站新闻截图等)。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应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类似工程业绩;其中已正常运行满1年的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近3年(运行不满3年,按照实际年限提供)的运营效果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自发自用量、上网电量、电费收益、运营经济效益分析、具体建设方案等数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否决。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5A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